至晚,信奴换了一身黑色衣裳,我看他倒是颇有经验,我用布条将鞋子缠紧,以便跑的更快,如果遇到人追,反正我比信奴快就行了,他老爹有钱,自然会保他安全。
我说“今夜安大郎必在鬼市。”
信奴重重点头,毫不怀疑。
我要是没赌对,那我估计这个谎不是很好圆。
骗人纯靠运气,硬着头皮去吧。
从咸宜观至南城鬼市,要走五里路,我在脚下足弓处垫了步,略有弹性,不至于太累,快到鬼市时,信奴说“一会儿就会宵禁鼓起。”
我说“走,躲起来。”
信奴没想到我爬墙头比他还麻利,一脸佩服的表情。
娇蛮这个身体倒是很利落,这么清瘦,一身腱子肉。
等全城黑下来,我拉信奴在坊间小道穿来穿去,所过之处,也有几个略大点儿宅子又上了灯火的,看来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哪个时代都有不听话的,这些上了灯火的,都舍不得夜生活。
到了南城最荒之处,几处房子冷气森森,几条往下修建的台阶路在月光中隐隐若现,夜间湿气腾起的雾绕中,慢慢亮起几盏灯,鬼火一般。
“我以前只听安大郎说过这鬼市,却没来过。”
信奴听后“啊”了一声,表达了被我坑来的无可奈何。
信奴说“近年乱世,四处灾乱,鬼市也无人管束,越来越大,各国的物件都有,有钱人还能买到手指。”
“手指?”
“嗯,延寿坊一个大户,被车辙捻断手指,当夜便到鬼市找到鬼医,这鬼医在鬼市中走了一圈,谈拢了一根手指,带着人便去了延寿坊,当晚切了新指接在了断指之上,一个月那新指如初。”
我心想,传的神乎其神的,不一定事实真相是什么呢,我给路平还做了一个外科缝合手术呢。
我跟信奴在鬼市里转来转去,女的的确不多,所以我频频惹来侧目,我之所以招摇也是非常盼望路平能看到我。
谁知道走了两个小时,也没找到路平。
一路上看到了很多东市上也有的东西,也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,可是眼下我也没法儿好奇地去关注这些东西。
信奴有点儿着急,但是又不敢问我,只是跟着我一路乱走。
我觉得我今儿玩儿的有点儿大了。
于是我琢磨着怎么才能让自己不至于特别尴尬地显得神乎其神呢。
我一拍信奴,把自己两个拇指在他眼前弯折后对,又用食指挡住缝隙,然后说“信奴,你看,我的指头断了,哎,又接上了,哎,又断了……”
信奴了笑了两声“小娘子,你这乃是幻术,其实你手指还在。”
他掰开我手,哈哈笑个不停。avv
我也觉得我蛮幼稚的。
要不然我在他面前穿越一个?那他只会认为我睡着了。
那我切了我大腿?剁了我自的手?
我要是死不了的话,何苦呢。
好吧,那我只能出绝招了。
我刚才路过地摊中看到一面大铜镜,大约脸盆那么大,四周一圈皆是拳头大小的镂空,我告诉信奴位置,让他买回来,幸好他带了不少钱,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不一样,我又在一处破屋前找了几个粗木棍一一尝试套在铜镜镂空里,只有一根,正好能将铜镜卡住,非常结实。
今晚,如果路平不出现,我就靠它了。
准备好后,我又让信奴去买了红布,缠了木棍,黑布,缠了铜镜,然后就开始寻摸地上的洞,这木棍本来是门侧的支撑,两米多高,我在路边找到几个洞,应该是下雨时为了支撑挡雨布而凿出来的,这南城的地面坑坑洼洼,空气中还有一种骚臭味道,应往来者为了宝贵时间,皆不愿去远处大小便,这里不如北城规矩繁华多了。